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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1.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汇总
  2. 国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3.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
  4.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明细表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汇总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很多,但是只有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厦门大学与美国旧金山大学合作举办环境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教育部认可的金融类项目,其他金融专业都不属于教育部认证项目,谨慎选择,否则最后学历是不被中国认可的,只能算是高中学历,详细可查看教育部涉外监管网查看。

另外,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有以下几点:

入学条件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对象为:参加高考的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考生。多数省份学生没有报名机会

该项目招生纳入2016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本一批次录取。

由此可见,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金融和管理招生范围小,录取条件高,地域性招生

2. 办学经验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金融和管理从2012年开始招生,学制4年,因此至今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金融和管理没有毕业生,管理方面、国家课程教育方面、留学申请方面都有不足

且,学生家长没有无可参考

3.国外对口大学

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只能去爱尔兰读书,大学也只能是都柏林商学院

国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首都医科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上海交通大学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合作举办医学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上海交通大学与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合作举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

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1995年1月2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规定中外双方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明细表

重点政策清单包含十项:

1、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试点设立国际高中和国际幼儿园,实施国际教育。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适时试点境外工科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探索境外高水平企业在海南独资办学。

2、建立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部省联合审批机制。

3、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校企联合招生,推广现代学徒制,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4、支持海南探索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宽进严出的招生制度体系,稳步实施专科学校注册入学制度。

5、在院校设置、招生计划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海南的支持力度。优化海南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点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稳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

6、支持高水平退休人员在海南从事教育工作,享受与所在海南单位同类同级在职人员同等权利和待遇。

7、鼓励海南创新教师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教师成长规律的管理及考评机制,优化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8、探索建立海南新型资历框架体系。推动海南建设学分综合转换、学习成果互认互通的终身学习体系。

9、在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前提下,支持海南创新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模式,适度增加留学生数量,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学历留学生比例,完善学习生活的配套服务体系,打造“留学海南”品牌学校。

10、建立健全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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