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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1. 济南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官网
  2. 济南大学成人高考2020招生简章
  3. 济南大学成人本科招生简章
  4. 济南大学成人高考全日制招生
  5.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济南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官网

济南成人高考报名院校有: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济南大学,聊城大学,临沂大学,齐鲁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齐鲁医药学院,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曲阜师范大学等。

济南大学成人高考2020招生简章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104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主校区)

历城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58号

彩石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8789号

菏泽校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199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翻译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分数照顾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被录取为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所设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为菏泽校区,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以我校最终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

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按照“院校+专业(类)”进行投档的省市,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进档考生在其所选专业组内,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2)其他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学校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参考考生志愿情况和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要求,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专业,山东省: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3)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歌曲演唱与创作方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师范大学联考平台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确定录取专业;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主项不在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4)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严格按照各个省份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5)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专业对于色盲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文件及《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部分学院按专业类制定招生计划,完成录取。学生入校后,一年级不分专业,实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按本人志愿及相关规定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并按所选专业毕业。

第二十条 招录信息发布: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齐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齐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授予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相关证明。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齐鲁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齐鲁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政编码:250353

电 话:0531—89631068

传 真:0531—89631968

电子信箱(E-mail):zsb@qlu.edu.cn

网 址:http://www.ql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齐鲁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成人本科招生简章

1、每年1月到8月份,在函授站进行成考预报名,确定自己的报考院校以及专业。

  2、如果没有考虑好自己要报考的院校,函授站老师会根据分析报考人数,以及报考难度,为你推荐出最佳报考方案。

  3、9月份会进行正式网报,提交预报名信息进行正式报名

  4、9月中旬会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就成功了!

济南大学成人高考全日制招生

2024年报考成人夜校的考生需要年满18周岁,学历满足高中文化水平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的专科毕业证书。成考夜大的学费每年在2000-3000元左右。

基本要求:

夜校考生要年满18周岁。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学历要求:

报考夜校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其学历证书必须经过学历电子注册。

医学类专业要求:

报考夜校临床医学等医学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报考夜校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夜校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通化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层次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育才路950号

通化师范学院分院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文明路1078号

通化师范学院白山分院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北安大街299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通化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通化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通化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心理学、应用化学、统计学、教育技术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业管理、旅游管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药物制剂、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专科专业: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医学检验技术、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社会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通化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 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校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朝鲜语专业考生可以零起点,朝鲜语专业要求是高考使用非朝鲜语答卷的考生。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各省投档分数,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录取。

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录取。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专业录取,一、二专业志愿级差3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1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有权对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6.退档。对已投档考生,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7.艺术类专业。对我校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对我校未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并取得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须取得济南大学负责的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为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并取得所在省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为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9.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

1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我校普通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以语文、数学、外语为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

1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调剂有其他中外合作志愿的考生。

12.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同等条件下,以语文、数学、外语为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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